《寫給離家出走的女兒》// 喬治.畢夏普(George Bishop)著
謝靜雯 譯 // 皇冠出版(2011) // 試 讀
*夢醒有話要說*
身為兒女,必定經歷過叛逆期,父母在某個成長階段成為我們的敵人,他們說的我們不認同,我們說的他們不瞭解,反之亦然。我想很多人跟父母在溝通產生問題時,內心都會想:「未來我會做個完美的母親(父親):耐性十足、懂得體諒、和善又明理。會傾聽女兒(兒子)所有的問題,在她(他)需要時伸出援手。」是的,這不僅是我們心裡的OS,也是書中為人母的蘿拉,她年輕時的想法。當女兒對她咆哮甩門而出時,熟悉的情景以電影方式在她面前重播。是父母的,也曾是孩子,只是歲月磨蝕了年輕時,對於未來子女的的誓言。
作者喬治.畢夏普是位男性,他藉由蘿拉對女兒的長信,讓讀者拾起年少時對於世事的不解、憤慨、悲傷的記憶。其實闡述的對象不限於「女兒」,而是所有青春期的孩子們。有多少人曾經用太偏執、虛偽評價父母?心想明明心與自己相隔一百英里之遠的人,卻對自己握有絕對的權力。曾幾何時這種不服氣的心態,移轉到下一代,套用現在的用語,父母也成為了遠古時代的生物–恐龍父母。
「我從自己嘴裡聽見我母親的聲音,甚至直接引用我母親的話語。」看到這句話,不自覺冒了兩滴汗。有沒有在教訓人的時候,發現說出口的話聽起來有熟悉的感覺?難怪有人說:如果基因會遺傳,不如說經年累月的家庭言語和生活模式,更是種遺傳。
諾貝爾文學獎得主Albert Camus:「幸福不是一切,人還有責任。」年輕時,人可以單純追求幸福,一但年長,才發現幸福也需要承擔責任,只不過父母比我們更早體會責任,而想把責任加諸於子女身上而已。「妳以為當十五歲少女很難?等妳成了十五歲少女的老媽就知道。」除了中肯(默默給一個讚XD),還能說什麼呢?往往處於相同立場,才知道面臨情況的為難。經歷過的年輕時光與船過水無痕不同,它總是會在未來的某天,使人茅塞頓開事件本身的意義,而人類就在衝突與磨合中學習契合、包容,進而成長、和諧。
>>《寫給離家出走的女兒》以相當的篇幅寫蘿拉的初戀男友提拇,但這部分沒有引起我很大的共鳴……因為一來作者並沒有說蘿拉的女兒離家出走是因為男人,二來提拇只出現在前三章,之後只以書信往返聯繫,感受不到人物鮮活地出現在讀者面前。我只能猜想蘿拉一生中做過最荒繆的事情在於提拇出現以後,所以才以提拇作為串演整本書的角色吧。<<
<<書中文句>>
我鄙視我父母 因為他們所做的一切以及他們所代表的特質--偏執、虛偽、令人不齒的卑鄙。
設定界限是父母的責任。
那時妳幾歲?五歲?還是六歲?其實,這也不算很久以前的事。
到了最後,當我們穿過客廳兩側的對門,或是來往浴室擦肩而過時,對於彼此的熟悉度,將會跟準備各奔東西的公車站陌生人相仿。
蘿拉加入校報報導>>
不公義是人生的基本事實,從來不需要刻意向任何人揭露。
誰想得到我們的作為,對於文明福祉有多麼重要?誰料得到紙上文字這般單純的東西,能夠改變世界?
* 簡介 *
我複習往日,寫下所有殘酷與甜蜜,直到妳終於回來,直到我們終於和好。
此時此刻,我們隔著最遙遠的距離,
字字句句,盡是最親密的呼喚……
十五年前的這一天,上天給了蘿拉一份美好的禮物,她生下了伊莉莎白;十五年後的這一天,蘿拉在一場爭執中打了女兒一巴掌,伊莉莎白離家出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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