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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【書名】再給我一天 For one more day  
  【作者】Mitch Albom米奇.艾爾邦 
  【出版】大塊文化

  【內容簡介-編輯筆記】


  我們做孩子的人總是這樣。
  把得到的愛視為當然,而渴望把尚未得到的部分都填滿。
  已經擁有的,我們不夠在乎。
  要等到失去了,才會懂得「遺憾」這兩個字。
  而且我們苛求。對於已經得到的愛,我們還要得到更多。
  然而,關於失落,我們卻又可能太過認真,因為我們以為圓滿才是正常。

  我們對家的要求太多,以致於沒有看見:
  父母已經用了他們所知道的、所能做到的、最好的方式在愛。
  面對父母,我們看見自己的得到與失去,卻很少思索他們的處境。
  我們做孩子的人總是這樣。

  我不知道你會在這個故事裡想起誰。
  不知道你讀過它後會不會用新的眼光看待你的家。
  不過 我很想先告訴你:
  「家,不是講道理的地方,而是講感情的地方。」
  那是我父親說過的話。
  我父親這樣說,我就這樣相信。

  家,不需要你講道理。
  只需要你理解,接受,然後,愛。
 



  【阿米有話要說】

  這是去年,阿穎送我的生日禮物,一年後我用了兩天的空餘時間,閱讀完它,算是一口氣看完這本書,因為非常感人。在搭火車的時候,看到眼眶都濕了。

  這其實是我們的故事。

  是不是曾經跟最愛的父母大吼大叫,甩門而出或將自己關起來,即使懊悔不已,卻不開口道歉,因為那些在現在看起來毫無價值的自尊作祟,讓我們和親人的關係就像碰碰船一樣,因反作用力彈得很遠,等你想要再次拉近關係卻發現沒有機會了。

  一個帶著懊悔心情的人尋死不成的故事,進而讓人有所省思,故事裡的省思絕對不是你第一次感受到,也不會是最後一次,卻是要你銘記在心的。

  我不想copy博客來的故事介紹,親手把書背上的編輯筆記打字作為簡略的內容說明,故事介紹透露太多,感動會減少。

  書名下的一句話『我想重新活一次,與所愛的人相聚,把事情做對。並且,原諒我自己。』

  很多事情要原諒別人比較容易,原諒自己卻很難,自己會往死胡同裡鑽。過去的錯又如何,畢竟它已經不可能改變了,那就接受它吧,重要是未來你要如何「安排你自己」,不要落於別人的眼光洪流中,給沖走了,或許該說,任自己被洪流給沖走。人永遠不能做的,就是自己放棄自己,當自己選擇放棄自己,別人就會放棄你。

  比起《在天堂遇見的五個人》,我更喜歡這本,因為這本跟家庭有關。家庭永遠是一個人、一個社會的根本,然而成長讓我們選擇遠離家庭,我指的當然不是外出工作的那種,而是「心」。你開始選擇拒絕父母的親膩擁抱、你開始選擇不受父母的控制---任何的事情、你開始選擇和朋友站在同一陣線上與父母對抗。我承認父母所認為的不見得都是對的,但在青少年時期你的朋友變成你的父母,因為朋友跟你比較"親近",父母說的話都是屁。

  父母不懂你的行為,你也不懂父母為什麼不瞭解你的行為,「溝通」永遠是人生最重要的事情,怎麼讓父母的想法和你的想法呈現同方向的走向,是很重要的,我也在學習著。

  故事的主角,一直不瞭解父母離異的原因,影響他在人格上的形成,因為他選擇當爸爸的孩子。「也許就像我老爸說的:「你可以當媽媽的兒子,也可以當爸爸的兒子。但是你不能兩個都當。』於是你選擇了你覺得可能會失去的那一方,緊緊抓著他。

  上面這句讓我想到男女之間的感情,愛你的你不愛,你愛的他不愛你,但人往往執著的都是你愛但他不愛你的那方。愛你的愛到搥心肝,你只能跟他大唱Sorry,是吧。

  當你的父母心中有一個不能說的祕密時,請原諒他,每個人都有保護自己的機制,那是潘朵拉的盒子。他不說,有他的理由,而這個理由有可能同時保護著誰、不傷害誰。

  活在當下,做自己想做的事情,永遠不要讓「再給我一天」這句話在你腦中閃過,通常閃過的時候,都是你沒有那一天的遺憾之時。

Rhein 2009.08.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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